9元的電馬東森房屋兒停放費咋成了20元
  電瓶車室內停放每月收20元,但根據成都市物價局規定,包月停放的電瓶車收費標準為9元/月,多家竹北買屋非機動車停車場涉嫌違規收費(成都商報昨報道)。昨日,107名讀者打入本報熱線,反映非機動車停車場收費問題。成都市發改委相關負責人表示,目前正就非機動車停車費問題進行調研。
  百名市民SD記憶卡來電:
  守外接式硬碟車人喊冤:小區物管:
  多的收外接式硬碟50元!電馬兒收費都超了
  昨日一早,成都商報開通的86613333-1熱線響個不停,一個上午就有60多位市民打來電話,反映自己小區的停車費超標問題。“要不是看了商報的報道,我還真不知道政府對電瓶車停車費還有規定。”家住成華區邛崍山路一小區的市民陳女士說,自從2008年住進該小區以來,小區對電馬兒停車費一直是收的15元一個月,“大家都交,我也就交了。”
  家住積步街5號居民院的市民羅女士稱,小區車棚對電馬兒收費十分混亂,少的20元,多的甚至有50元。而位於一環路北二段的龍門鎮小區,對不充電的電瓶車包月收費價格分為兩類,“小的30元一個月,大的40一個月。”停車場工作人員說。成都商報記者詢問其定價理由,對方答:“這個地段(價格)高,要收這麼多。”昨日,總共有百餘名市民來電反映電瓶車停車收費問題。
  守車人喊冤:
  按9元標準收費,連飯都吃不飽
  在眾多投訴收費超標的讀者中,有一位讀者卻在唱“反調”:棕北國際佳園小區的帥先生是小區的守車人,他向成都商報記者講述了自己的苦衷。“早上物管工作人員把報紙拿給我看,讀完報道我都懵了。每個月只收9元,讓我們守車人怎麼活?”他認為,拿這個標準來衡量現在的物價不公平,2005年他剛開始在小區當守車人時,電馬兒包月還只收8元停車費,“如果還拿十年前的守車費水平過現在的生活,可以說連飯都吃不飽。”
  帥先生的苦惱一些讀者也有共鳴,範女士認為9元的停車費是十年前的規定,現在物價那麼高,9元錢吃一碗面都不夠,應該與時俱進。
  小區物管:
  10年前定的標準,不適合現在
  昨天,成都商報記者走訪了10個小區或商業樓的室內非機動車停車場,它們基本上是以物管承包給守車人的形式經營,包月停電馬兒的費用在15元~40元之間,全部超過了9元。對此,所有物管和守車人的回答驚人地一致:9元實在太少了,如果逗硬執行,肯定要虧本。
  在積步街5號居民院守了18年車的劉婆婆給記者算了一筆賬:她和老伴管著300多平方米的車棚,每月約有50輛電馬兒繳費停放,按車型收15~30元/輛,加上自行車費總共有2000元左右的收入。刨去停車場600元承包費,老兩口每月收入只有1400元左右,“只能勉強維持基本生活,價格要是再降只能不做了。”
  東大街紫東苑小區的守車人任大爺承包了小區車棚,物管不收承包費,他就靠業主40多輛電馬兒和50多輛自行車的停車費當工資。“按車子大小收費從15到40不等,每個月收入只有一千二三。”
  位於二環路東二段的東城國際是寫字樓,70歲的楊大爺每天要照看60多輛電馬兒,每輛車收費40元。“以前是另外一個老闆承包這個車棚,承包費是500元,我的每月工資2000元。這樣下來,老闆要虧損,所以兩個月前老闆就不幹了,我自己頂下來,但收入比以前少了。”
  紫東苑小區物管公司一名負責人表示:“2004年物價局制訂這個收費標準時,成都主城區的最低工資標準是450元,按每輛電瓶車收費9元的標準,50輛車的費用就能基本保障守車人的收入。今年成都主城區的最低工資標準已經達到1400元,按這個算法,每輛車至少要收28元,才能讓守車人的收入達到最低工資標準,所以我覺得現在每輛車收20元也不算貴。”
  城區多個物價部門表示:
  目前的標準仍有效
  要依照執行
  對此,成都商報記者採訪了成都市發改委收費管理處負責人。該負責人表示,對於非機動車停車收費的問題,目前,成都市發改委正在進行調研,希望能更好地解決這個問題。
  該負責人說,關於非機動車停車收費的標準,成都現在執行的是2004年的文件,距今10年了。發改委也曾收到一些“非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過低”的反映。“關於非機動車收費怎麼管理的問題,我們也在進行調研,同時學習其他城市的一些先進經驗。”
  城區多個物價部門表示,雖然這個非機動車停車收費標準是2004年的標準,但目前仍是現行有效標準,依然要執行。如果市民發現停車收費超過標準,可以撥打物價局價格投訴電話(028)12358進行舉報。
  對於非機動車停車收費,四川廣力律師事務所主任、成都市政協常委蒲虎建議,成都擁有大量的非機動車,政府在對待非機動車問題上,應充分調研,制定措施。“不僅是對收費標準,還包括公共停車場的建設和規劃等方面,都應有充分的調研。”
  成都商報記者 胡挺 王歡 實習生 李響  (原標題:10年前定的電馬兒收費標準該不該調正在研究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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